發布單位 | 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 黑龍江省農業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黑農委函〔2018〕5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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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8-03-01 | 生效日期 | 2018-03-01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dzzw.hljagri.gov.cn/zwgk/nwwj/whwj/201803/t20180301_743378.htm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綠色有機農產品供給,促進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快全省綠色、有機食品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統領,堅持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方向,以穩步增加認證產品數量,保障認證產品安全,擴大生產、供給規模和提高管理規范化程度為重點,加強綠色、有機食品原料基地監管,夯實產業發展基礎,提升綠色、有機食品認證權威性,努力實現“推動黑龍江由大糧倉變成綠色糧倉、綠色菜園、綠色廚房”的戰略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提升定位,率先發展。綠色、有機食品工作要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業產業轉型升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工作緊密融合,力爭實現綠色、有機食品率先發展,在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品牌化發展中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各級農業部門發揮好在統籌謀劃、政策引導、投入支持、執法監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從嚴監管,質量優先。更加注重發展的質量,全面落實全程質量控制體系和標準化生產,強化證后監管,不斷提升綠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負責統籌全省綠色、有機食品發展的總體工作,市、縣兩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原料基地建設、監督管理以及綠色、有機食品標志使用申請的受理、初審和現場核查等工作。
(三)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堅持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實行“省、市、縣”三級聯動,注重整體性和協調性,省級部門強化指導和監督,市級部門突出組織和協調,縣級部門具體實施,發揮各級農業部門合力,多措并舉,實現政策疊加效應。在堅持準入標準、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穩步擴大總量規模,不斷滿足城鄉居民對安全優質農產品及加工食品的需求。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綠色、有機食品原料基地建設,夯實產業發展基礎。
1.穩步擴大原料基地規模。在穩定發展水稻、大豆、玉米等大宗糧食作物基地的同時,重點發展綠色、有機雜糧雜豆基地、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積極拓展標準化基地建設領域,繼續擴大總量規模。到2018年底,全省綠色、有機食品認證面積力爭突破8000萬畝。
2.切實提高原料基地標準化水平?;亟ㄔO單位要健全基地環境保護制度、生產技術指導和推廣制度、綠色、有機食品專項培訓制度、生產檔案管理和質量可追溯制度、農業投入品管理制度、綜合監督管理及檢驗檢測制度,逐步完善組織管理體系、基礎設施體系、生產管理體系、投入品管理體系、技術服務體系、監督管理體系和產業化經營體系。
3.加強綠色有機示范區創建工作。積極申報綠色食品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試點和全國有機農業示范區,拓展綠色食品產業功能與發展空間,提高綜合效益,宣傳展示綠色食品發展理念,示范引領農業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和品牌化發展,輻射和帶動全省綠色、有機食品基地發展上水平。
(二)增強綠色、有機食品產業化經營能力,促進實現優質優價。
4.強化基地與加工企業利益聯結。積極引導龍頭企業與基地通過契約聯結、服務聯結、資產聯結等多種形式,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實現雙贏。大力推行“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基地”的模式,采取“定單農業”、“帶地入社”、“入股分紅”等利益聯結手段,不斷擴大利益聯結的范圍,拉動農戶直接進入市場。
5.大力發展綠色、有機食品精深加工。鼓勵綠色、有機食品生產企業由“原字號”為主向精深加工為主轉變,大力發展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的綠色、有機食品產品,加快實現品牌由認知度向認可度、由影響力向競爭力的轉變。重點搞好大米、山特產品、水產品和蔬菜等產品的深度開發,延長產業鏈條。同時,提高產品包裝檔次和設計水平,挖掘企業和產品文化內涵,增強品牌底蘊,提升綠色、有機食品產品的附加值。
6.提高綠色、有機食品市場營銷水平。鼓勵引導綠色、有機食品生產企業通過連鎖經營、直銷配送和特許經營等形式建立銷售網絡;積極組織綠色、有機食品企業參加國內外專業展會,拓寬市場和網絡建設。鼓勵企業和合作社開展眾籌、個人和集團定制等多種形式的互聯網營銷,加強以黑龍江大米網為核心的綠色、有機食品品牌宣傳、展示、交易電商平臺的建設。
(三)推進全程質量監管,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7.嚴格管控綠色、有機食品原料基地環境。創新監管機制,積極推進監管工作前移,變定期監管為常態監管,部門監管為社會共同監管,對生產基地的土壤、水、大氣等環境指標進行重點抽檢。嚴把新建基地的環境關,基地方圓5公里和上風向20公里范圍不能有污染企業,做到“稍有不合,堅決不批”。
8.加強基地投入品使用監管。基地實行允許使用農業投入品公告制,明示基地允許使用的農藥清單及肥料使用準則。建立基地投入品專供點,指導農戶按照綠色、有機食品投入品使用要求購買及使用??h級農業部門協調環保、藥檢、土肥和農技推廣等單位建立綜合監督管理隊伍,在備春耕、春種、夏管、秋收等投入品使用關鍵時間節點,對基地投入品進行監管,嚴格按標準控制使用量和使用次數,每年至少完成4次基地投入品銷售及使用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推廣基地農戶聯保責任制,發揮農戶基地建設的主體作用,使每個基地農戶都能誠信種植,嚴格按照標準生產。
9.加強生產企業加工環節監管。嚴格執行綠色食品企業年檢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要求,加大現場檢查力度,抽調監管員開展聯檢聯查。嚴格執行綠色食品質量監督抽檢辦法,杜絕綠色、有機食品生產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確保質量安全。建立綠色、有機食品企業誠信檔案,建立“退出”機制,取消嚴重違規、出現質量安全事故和抽檢不合格的產品標志使用權,并公開曝光。加大產品抽檢力度,突出畜禽、果蔬、食用菌、水產品和深加工等高風險產品的抽檢比例,充分發揮抽檢風險預警和防控的目的。
10.掌握市場終端產品質量動態情況。積極協同工商、質監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每年在大中城市組織兩次以上綠色、有機食品質量專項檢查,重大節日和活動期間隨時抽查。建立常規和動態相結合的綠色、有機食品質量監管機制,確保我省綠色、有機食品產品不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1.加強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工作。以產品認證和監管相關制度為抓手,指導綠色、有機食品企業、合作社開展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工作,進駐農產品質量追溯平臺。新認證企業和產品當年都要進入質量追溯平臺,已認證的要力爭在2018年底前全部進入追溯平臺。完善追溯信息,明確生產環節職責,責任落實到人,盡快實現綠色、有機食品基地和加工企業“生產有記錄、流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質量可追溯”,切實提高我省綠色食品誠信度和公信力,在全國叫響黑龍江綠色食品品牌。
(四)有效提升綠色、有機食品認證的權威性。
12.推進認證初審職能下放是提高綠色、有機食品認證權威性,增強認證規范性的有效措施。落實認證檢查制度,省級部門負責統籌全省綠色、有機食品認證的總體工作,市、縣兩級農業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綠色、有機食品標志使用申請的受理、初審和現場核查等工作。2018年,在鞏固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和綏化4個試點成果的基礎上,在哈爾濱、大慶、雞西、雙鴨山、伊春、七臺河、鶴崗、黑河、大興安嶺等9個市(地)和省森工總局開展綠色食品初級農產品及初加工產品認證職能下放。將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和大興安嶺列為有機食品材料審核和初級農產品的現場檢查職能下放試點,力爭2020年實現全部下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對綠色、有機食品工作的領導。目前,全省綠色、有機認證面積達到7600萬畝,占全省播種面積的三分之一;實物產量超過4000萬噸,兩項指標均位居全國首位,質量安全對全省綠色食品產業發展意義重大。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綠色、有機食品管理工作,強化基地種植、加工和市場銷售環節的把控,確保質量安全。要將綠色、有機食品規范管理等工作納入重要日程,加強領導,穩步實施,確保成效。開展認證審核試點的市級農業部門要由主要領導負責,成立認證審核部門、設置專職人員,確保認證申請、材料初審、現場檢查、產品檢測等環節的工作落到實處。未列入試點的市(地、局)要盡快成立工作部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業務能力,為盡快開展認證審核和管理工作做好準備。
(二)落實責任,強化綠色、有機食品屬地管理職責。建立“以屬地監管為原則、行政監管為主導、行業自律為基礎、社會監督為保障”的綜合監管運行機制?;亟ㄔO主體是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市、縣兩級農業部門負責對建設主體和基地環境進行日常監管,省級部門通過開展基地環境監測以及年度檢查、產品抽檢等措施,對創建主體基地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市、縣兩級農業部門要定期對基地產地環境、基地生產投入品、生產管理、檔案記錄、產業化經營等重點環節進行監督管理。
(三)強化能力,提高對綠色、有機食品管理水平。加快健全地方工作隊伍體系,進一步理順關系,明確職能,充實人員,推動工作機構向基層延伸。繼續抓好檢查員、標志監管員的培訓工作,強化服務意識,提升工作能力。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采取現場辦公、集中審驗的方式,落實企業年檢、產品質量年度抽檢、綠色食品標志市場監察、質量風險預警、產品公告等監管制度,并對相關工作開展指導,進一步交流經驗,帶動市、縣兩級工作機構提高綠色、有機食品管理工作水平。尊重基層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經驗,搞好推廣。各地要加強綠色、有機食品檢查員、監管員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綠色、有機食品檢查員,滿足監管、認證等工作的需要。加強綠色、有機食品企業內檢員隊伍建設,發揮其在宣貫標準、溝通信息、質量保障、風險預警中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技術標準,推廣綠色、有機食品生產方式。省級農業部門瞄準國內外先進水平,突出“安全、優質和可持續發展”的基本特征,推進地方特色優勢綠色、有機食品生產技術規程制訂工作,為落實標準化生產提供技術規范。市級農業部門組織對基地各級管理人員、農技推廣人員、對接企業生產管理人員及基地內農戶的綠色、有機食品技術、基地建設管理制度開展專項培訓,培訓檔案完整保存??h級農業部門向農戶發放綠色、有機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生產者使用手冊、基地允許使用的農藥清單及肥料使用準則,并指導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