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瓊府辦〔2011〕1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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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1-09-16 | 生效日期 | 2011-09-16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hainan.gov.cn/data/news/2011/12/143573/ |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建設,提高全省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管
(一)各級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各部門各負其責、食品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機制,明確和細化各監管部門在食品生產、銷售和使用中的監管責任,不斷完善長效監管措施,著力消除食品生產、銷售和使用中的監管漏洞。
(二)建立健全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加大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力度。各級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明確其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落實保障措施,切實履行食品安全領導責任和監管職能。
(三)建立多渠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其所需的正常工作經費。同時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食品安全事業,如建設第三方檢驗機構、建設美食或特色食品一條街,引導小餐飲、小商販、小作坊等經營者集中經營,實行標準化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四)各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舉報和投訴實行首問負責制。各有關部門要暢通舉報和投訴渠道,以市縣為單位,在媒體上統一公布各食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建立健全受理舉報和投訴的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處理舉報和投訴工作。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做好移交和追蹤,并負責向舉報人反饋。
二、加強能力建設,提高監管效能
(一)加快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
1.大力推進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健全我省蔬菜、熱帶水果、茶葉、畜禽和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的標準。圍繞我省特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認真組織制定具有海南特色的地方標準,建立以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為主、地方標準為補充的食品標準數據庫,建立和完善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標準體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標準體系。加強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主要食用農產品要逐步建立從種植、養殖到消費全過程的生產、加工、經營標準體系;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從采購、生產經營到包裝、運輸、貯存的全過程標準體系;食品物流企業建立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物流標準和可追溯的體系。
(二)加強食品檢測能力建設。
1.不斷加強食用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整合、優化轄區內各部門的檢驗檢測資源,初步構建以“省級檢驗中心為龍頭,??谑?、三亞市、儋州市、瓊海市檢驗機構為骨干,其他市縣檢驗機構為基礎,基層快速檢測點為補充”的食用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要充分發揮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的作用,鼓勵社會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開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服務。
2.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建立健全食物鏈重點環節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開展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日常監測。建立快速、暢通的食品安全信息溝通機制和網絡平臺,建立海南省食品安全公眾信息網站。發布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價報告,建立食源性疾病報告機制,完善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報告信息采集網絡,實施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
(三)加強隊伍和技術裝備建設。
各市縣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強化監管人員教育培訓,改善技術裝備。調整和整合各部門監管資源向基層和監管薄弱環節傾斜,做到有人管事,有能力管好事。
三、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一責任制度,提高內控水平
要明確農產品種植戶、養殖戶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對其生產、收購、運輸、銷售食品的安全負直接責任。農產品種植戶、養殖戶要依法合理使用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在生產經營過程及成品中嚴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有毒有害化學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樹立食品安全是企業生命的觀念,誠信生產、守法經營。對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企業,各部門要依法嚴格處理。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各重點環節的監管
(一)加強食用農產品的監管。
1.加強農產品生產過程監管。加強對安全施用農藥的指導和管理,嚴肅查處使用禁用農藥的行為。深入排查并堅決打擊在飼料原料和產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及在畜禽飼養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的行為。打擊制售假劣獸藥以及在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逐步對農產品生產者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在規?;N植養殖基地實現從生產源頭、流通、運輸、倉儲到消費的全程監控。
2.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依法查處農藥生產經營中的違法問題,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農藥的“黑窩點”。實施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農藥、肥料、獸藥、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安全監測,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違法行為。督促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進銷臺賬、標簽標識、不合格產品召回等制度。積極支持發展農業投入品連鎖經營、物流配送、農資超市等現代流通方式,確保優質農業投入品占領市場。
3.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督促農產品生產基地建立健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技術規程和生產記錄,農產品上市前要開展自檢或委托檢測。建立完善“政府推動、農業部門指導、市場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戶積極參與”的標準化生產模式。積極推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推進生產過程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產品。
(二)加強生產加工環節監管。
1.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制企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逐步提高企業準入門檻。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行為。認真落實巡查、回訪、年審、添加物質備案、委托加工備案、監督抽查、強制檢驗等各項日常監管制度,監督企業嚴格按標準生產,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
2.落實企業自檢制度。食品企業必須按規定設立食品檢驗機構,內設的檢驗機構應通過認證,要按規范進行檢驗和記錄。監管部門應對食品企業檢驗能力水平及檢驗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3.加強對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等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的重點地區的整治,加強對兒童食品等重點食品的安全監管,采取部門間聯合執法等形式,加大監管力度。
(三)加強市場流通環節監管。
1.嚴把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實行“一戶一檔”管理。要按先證后照的原則,嚴格按照流通環節食品許可準入條件和審批程序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檢查督促強制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質量檢查驗收、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等制度。
2.強化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監管。重點抓好食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集貿市場、農村及城鄉結合部食品經營戶的專項整治和監管,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經銷變質食品、無生產廠名廠址的預包裝食品及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強餐飲消費環節監管。
1.加強餐飲業日常監管。規范餐飲服務準入許可,依法取締無合法經營資質的餐飲企業。
2.加強餐飲食品原料采購環節的監管。餐飲服務提供者必須按規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把好進貨關口。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食品安全法》規定嚴禁經營的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五)加強食品進出口監管。
嚴把食品進口關,堅決杜絕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的食品進入我省。嚴把出口食品質量安全關,確保我省出口食品符合進口國(地區)要求。
(六)做好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的查辦和移送工作。
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的要求,在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及的金額、違法事實的情節、違法事實造成的后果等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要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要迅速受理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偵查,從嚴追究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
(七)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
1.豆芽生產、流通由工商部門監管。
2.食品、小食(吃)攤販監管。劃定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的食品、小食(吃)攤販,及學校周邊商鋪和流動攤販由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監管;城管部門負責對流動的、未經許可的食品攤販的管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轄區內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食品攤販進行監督管理。
3.建筑工地食堂監管。施工單位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建設管理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依法開辦工地食堂,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將之納入建筑施工日常管理當中。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和查處力度。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建筑工地食堂要依法嚴肅處罰。
4.食品現場加工制作行為監管。工商部門負責生產企業在其生產場所(前店后廠)銷售食品,及其在商場、超市等流通領域現場制售食品行為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現場制作加工食品的行為進行監管,并加強對農村聚餐的管理和指導。
5.在居民住房中為中小學生或學齡前兒童提供就餐服務(簡稱“小飯桌”)的監管。校外“小飯桌”由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備案和管理;校內的“小飯桌”由學校負責備案和管理,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備案情況應通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制定“小飯桌”餐飲食品安全規范和標準,并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
6.餐廚廢棄物的監管。省食安辦要盡快協調各部門制定《海南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細化部門職責,全面規范和加強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等各環節和監管,加快建立以政府引導、統一管理、集中收運、定點處置、社會參與、規范化市場化運作的處置餐廚廢棄物工作模式。
7.生豬產品的監管。商務部門負責屠宰環節的生豬產品質量監管;農業部門的屠宰檢疫員協助督促生豬屠宰場“瘦肉精”自檢制度的落實;工商部門負責生豬產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8.不安全食品召回監管。質監部門發現生產企業食品存在安全隱患,要立即責令生產企業停止生產,封存庫存產品,強制企業對已出售的產品召回銷毀。工商部門發現銷售食品存在安全問題,要責令銷售者停止銷售、下架封存,并按規定程序向社會發布信息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通知生產企業召回。衛生部門進行風險監測時發現不合格食品,要立即通知質監、工商等部門,由質監、工商部門依各自職能進行核查后決定是否進行召回。
五、完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體系
(一)充分發揮媒體對食品安全的輿論監督作用。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因勢利導,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營造法治、誠信的市場環境。食品安全宣傳報道應當客觀、權威和及時,宣傳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新聞媒體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做好食品質量報道工作的規定和要求,杜絕虛假新聞,防止輿論誤導。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省食安辦要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建立食品安全獎勵舉報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抓緊出臺我省具體舉報獎勵辦法,合理確定獎勵條件。各級政府要將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安排,??顚S?,并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各部門要細化具體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實現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要充分發揮工商部門12315、質監部門12365、衛生部門12320等群眾性投訴舉報平臺的作用,實現群防群治。
六、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食品安全宣傳要面向全社會,持之以恒,做到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鄉村,努力形成政府重視、企業責任落實、消費者廣泛參與的濃厚社會氛圍。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使農民群眾了解科學種植養殖、安全使用農藥獸藥等農畜產品安全生產基本常識;使社會公眾了解食品原料、儲藏、制作、烹調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識,增強辨別假冒偽劣食品的能力,養成科學飲食、安全消費習慣。
要加強各級領導干部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強化領導干部食品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要建立健全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教育培訓機制,加大對企業負責人(特別是中小企業負責人和個體工商戶)、質量安全主管人員以及食品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增強食品質量和安全意識,依法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七、完善食品安全考核體系
要把維護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對各級政府的工作考核評估體系,嚴格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省食安辦要結合實際情況和階段任務,科學、合理制定年度考核指標和內容,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及各市縣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考核,并根據評分排序,作為評選先進的依據。